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別合作區分局“深汕公安”新媒體運營維護及宣傳推廣服務項目采購詢價公告
2019/06/12
管理員
一、采購項目編號:SSZX2019-034
二、采購項目名稱: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別合作區分局“深汕公安”新媒體運營維護及宣傳推廣服務項目采購
三、項目概況:(核心是采購需求要詳實、清晰、明確,建議由采購內容、服務期限、成果要求等部分構成)
為充分展現深汕特別合作區政法中心工作、特點、定位、規劃等重要內容,讓民眾能通過新媒體平臺的內容了解合作區政法工作,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別合作區深汕分局擬于近期就新媒體平臺“深汕公安”代運營維護及宣傳推廣服務項目實施采購。
(一)“深汕公安”新媒體代運營客戶端種類
“深汕公安”微博、抖音號,未來根據上級工作要求和實際需要可增設其他新媒體平臺官方號。
(二)需由供應商提供以下服務內容:
1.由我分局指定專職民警,與專業運營團隊指定的專職編輯進行溝通,制定每次推送的內容選題,并由專業編輯對派駐人員發布的內容進行審核、把關,避免政治差錯、文字疏漏。實行“先審核、后發布”機制,運營團隊在發布之前,必須通過我分局審核后再予以發布,我分局負責對所有發布內容保有最終的審查權和發布權。
信息發布時限:一般活動信息在活動結束后24小時內發布,重大活動信息在活動結束后3時內發布(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專業運營團隊在我分局的直接指導下工作,確保“深汕公安”微博、抖音號的正常更新及維護。
3.在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法定節假日,以及公安工作重要節點(如國家禁毒宣傳日、警營開放日、各類專項行動等),運營團隊應提前參與每期活動主題制定、創意及內容策劃、技術支持等,此項工作由專業運營團隊負責,派駐人員負責對接工作;
4.派駐兩名人員入駐深汕公安分局,派駐人員由深汕公安分局統一管理和調遣。
派駐人員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維護“深汕公安”微博、抖音號的日常運營,包括日常內容制作、發布,工作動態更新,菜單欄的完善,后臺粉絲互動等;
2)負責收集分局各單位以及合作區有關單位每日報送的信息,制作成工作動態提交我分局審核;
3)我分局公安內網主頁信息的更新、維護和管理;
4)負責我分局重要會議、各類專項行動、主要領導公務活動、各類宣傳活動等信息稿件的采寫;
5)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5.完成“深汕公安”微博、抖音號以及向各類媒體發布的信息日常采編與發布。
6.新媒體的發布內容主要聚焦深汕公安的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局領導日常工作活動、典型案件偵破、日常交通與治安管理亮點、警示教育案例、便民服務等。此外,結合深汕公安的特點,聯系其他政法單位,在“深汕公安”轉載其他政法系統對深汕有關的政法類信息,與其形成互動。
7.我分局新媒體采訪與發稿篇數靈活機動,首先保障完成我分局主要領導參與的局內政務稿件(包括局領導參加合作區管委會的相關活動)、其次是公安工作中的大件事、最后是一些典型案例、便民服務、警察故事以及其他政法系統的稿件。上述內容發稿篇數不限,根據分局工作需要而定,但每月確保策劃及采編“深汕公安”微博號原創發稿不低于16篇、抖音號原創發稿不低于8篇。
8.協助深汕公安建立基層單位通訊員、網評員隊伍,培訓基層單位通訊員的新媒體素養,為分局的宣傳儲備人才隊伍。
9.承擔深汕公安分局本身新媒體以外的對外宣傳工作的策劃、統籌、稿件采寫與聯系發布。每年度策劃一至兩個有影響的新聞專題,合同年度內對外發稿不低于20篇次。在省級新媒體(例如南方日報“南方+”、羊城晚報“羊城派”、南方都市報新媒體“大件事”等)原創發稿不低于6篇、深圳本地媒體(包括不限于深圳特區報讀特、深圳商報讀創、晶報APP、晚報ZAKER、深圳廣電集團壹深圳原創發稿不低于12篇次、其中廣東電視臺不少于1次、深圳廣電集團的節目頻道不少于2次新聞報道。
10.對于我分局對外的報道,協調鳳凰網、騰訊網、新浪網、中國網等影響力較大的綜合門戶網站或其手機端進行轉載、加大對外傳播影響力。轉載篇數合同期間不低于20篇次。
11.輿情分析與管控協助。每月將月度內我分局自媒體及其他媒體發布的稿件,包括篇數、圖片量、發稿媒體名稱等統計造表、報送分局領導。每季度作一次季度總結,除總結發稿篇數外收集互聯網上與分局有關的信息,進行分析,提出輿情熱點及注意事項供分局領導參考。一旦出現重大輿情,協助分局進行相關輿情的管控。
12.協助我分局加強與深圳市局公關處的聯系,加強與公關處各部門的互動,力爭取得深圳市局公關處對分局宣傳工作的更多支持。
13.協助我分局加強與汕尾地區媒體(包括自媒體)的關系。
14.為我分局加強警察公共關提出有益建議,年度合同期內協助分局策劃一兩次有影響和意義的加強警察公共關系的活動。
15.圍繞我分局的中心工作,根據我分局自身工作要求開展有關宣傳工作。
主要工作指標量化表如下:
序號 |
事項 |
完成目標 |
備注 |
1、 |
派駐兩名全職工作人員入駐深汕分局 |
負責分局及其它政法系統的日常新聞素材的采編。完成“深汕公安”微博、抖音號等新媒體的基本采編與維護。負責分局領導日常活動隨人采訪,完成分局對外的媒體發布通稿的起草。 |
人員長駐分局由分局管理。 |
2、 |
指派兩名資深人員協助策劃與對接 |
協助分局完成對外宣傳、新媒體宣傳等的重大選題策劃。 |
時刻與分局保持聯系,每周平均至少來一次分局,有重大活動及題材時赴分局協助宣傳。 |
3、 |
新媒體發稿篇數 |
“深汕公安”微博號原創發稿不低于16篇、抖音號原創發稿不低于8篇。 |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采寫相關題材 |
4、 |
官方新媒體發稿篇數 |
年度內策劃一至兩個有影響的新聞專題,官方權威新媒體發稿總篇數不低于20篇。其中省級不低于6篇、本市級不低于12篇。其中廣東電視臺新聞一條,深圳廣電新聞不少于2條 |
省級指南方日報、羊城晚報等的新媒體。 |
5 |
門戶網站原發或轉載 |
在風凰網、新浪、騰訊等知名綜合門戶網站發原創及轉載“深汕公安”新媒體及其它媒體刊發深汕公安稿件不低于2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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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報道隊伍建設 |
協助建立基層單位通訊員隊伍、培訓基層單位通訊員的新媒體素養。 |
各直屬機構及派出所挑一至兩名人員進行培訓。 |
7 |
輿情分析與管控 |
關注互聯網有關深汕公安的輿情信息,及時掌握互聯網輿情動態,每月總結一次分局新媒體及其它媒體對深汕公安的報道情況,并形成報告上報分局領導、每季度總結撰寫季度總結報告,年底進行總結。如遇重大輿情,協助分局進行應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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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協助警察公共關系建設 |
一、對開展警察公共關系提出有益建議,每年策劃一兩次加強警察公共關系、提高警隊形象的活動。二、組建各大媒體負責對接深汕公安的記者微信群、方便溝通與新聞發布。三、與深汕特別合作區、汕尾地區的自媒體建立聯系并適時進行互動。 |
(三)預期實現目標
1.加強策劃,圍繞合作區以及市公安局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價值的新聞素材,根據各個新媒體的功能精準的進行編發推送。
2.對重點的有影響的題材,除在分局自身的新媒體報道外,向包括省、市各級媒體進行推薦,擴大傳播影響力。
3.加強與深圳、汕尾自媒體及自媒體大V的聯系,協助深汕公安建立好良好的媒體關系。
(四)其他要求
1.供應商向我分局為派駐的兩名常駐人員招聘條件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專業類型為漢語言文學或新聞傳媒類。
2. 供應商向我分局為派駐的兩名常駐人員由我分局管理,服從我分局工作安排。
(五)服務期限:一年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文件);
2.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以上三項內容由供應商在《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五、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無
六、重要提示:
1.報價單內容按照統一模板填寫(詳看附件)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間將報價單(含供應商資格要求資料、新媒體平臺推廣、服務政府部門的案例及業績并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推廣方案)發送至以下兩個郵箱:
深汕特別合作區采購辦:sshzcgb@163.com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別合作區分局:ssgafj@ga.sz.gov.cn
2.供應商報價為市場摸底,不作為采購方式。
3.本公告期限: 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9日(5個工作日,公布當天不算)
4.采購人及區財政局有權對中標供應商就本項目資格條款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資料(原件)進行審查。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被查實的,則可能面臨被取消本項目報價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禁止參與本區政府采購活動的風險。
5.本詢價公告及本項目招標文件所涉及的時間一律為北京時間。報價單位有義務在詢價期間瀏覽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官網(http://qdyeeyou.com/),在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官網上公布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報價人。
八、聯系方式
1.詢價平臺機構
單位: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布吉路1028號中設廣場B座307
郵編:518000
傳真電話:0755-22385900
2.采購單位
單位名稱: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別合作區分局
詳細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鎮大百匯科技園
項目聯系人:李涵睿
聯系方式:18938089861
3.投訴單位
單位:深汕特別合作區財政局采購辦
電話:0755-22108333轉8077
郵編:518200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黨政辦公樓1號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