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車和輸液架采購項目補充通知
2016/01/21
管理員
致:各投標供應商
搶救車和輸液架采購項目(申報書編號:31357175招標編號:SSZX2015-278 )
一、本項目采購公告中,第二條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容修改為: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注冊的政府采購供應商,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若投標人為所投產品(搶救車)的生產企業,必須提供《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且生產范圍包含該產品;若投標人為所投產品的代理商或授權供應商,必須提供《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含該產品。;
3.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2年7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無須單獨開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
4. 投標人必須提供由設備制造商或授權的中國總代理簽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維修承諾函。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二、本項目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肖苑生
電話:0755-22385924
手機: 15815558809
傳真:0755-22385993
三、其他本補遺文件未涉及內容不作調整。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