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怡東花園(暫定名)G12315-8018號宗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2022/11/16
陳浩榮
一、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怡東花園(暫定名)G12315-8018號宗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
項目位置:深圳市坪山區馬巒街道沙坣社區沙新路與比亞迪路交匯處西北側
中心點坐標:E 114.361692° N 22.684930°
地塊面積:8525.22m2
調查范圍:8525.22m2
責任單位:深圳市坪山金龜股份合作公司
調查單位: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二、地塊現狀及歷史使用情況
地塊現狀:本次調查期間,地塊現狀為閑置荒地。
項目地塊歷史使用情況具體如下:
地塊2008年前為荒地,地塊西北部一角有谷倉嚇村村民的居住房;2009-2012年,地塊北部及東部逐漸被地塊周邊居民開墾種植;2012-2015年1月,地塊無明顯變化,地塊北部及東部為農田,其他區域均為荒地;2015年2月,地塊大部分區域完成了清表平整,至2016年12月地塊都作為空集裝箱的臨時存放用地;2017年1月,集裝箱全部撤離,地塊恢復荒地狀態;2019年11月,地塊周邊居民再次對地塊進行了開墾,雜草被清除,至2021年10月地塊大部分區域都用于農作物種植;2021年10月,深圳市坪山金龜股份合作公司與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坪山管理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購得地塊使用權,周邊居民逐漸停止種植活動,地塊西北部一角的谷倉村村民村居也被拆除,地塊逐漸閑置;至今,地塊已完全閑置,待用地單位下一步開發利用。
地塊及地塊周邊50m歷史及現狀均未有工業企業的生產入駐情況。
三、地塊用地規劃
根據本項目地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440310202100026號),本項目用地規劃土地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R2)。
四、污染識別
根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技術單位進行了地塊污染識別,以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主,根據污染識別階段調查結果,地塊歷史及現狀未曾有工業企業的生產入駐,地塊除2015-2016年作為空集裝箱的臨時放置用地,其余歷史年份主要以荒地、農田為主;經污染分析,地塊歷史的農田種植活動及空集裝箱放置對地塊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的可能性較小。
地塊邊界50m范圍區域歷史主要為荒地、農田及道路,現狀為市政道路、學校及居民區,歷史上未曾有過工業企業的入駐生產情況,對本地塊不構成影響。
污染識別階段,調查組使用XRF和PID快速檢測儀器對地塊內表層土樣品進行檢測,快速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內檢測樣品的重金屬和揮發性有機物未見異常。
經土壤污染狀況第一階段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污染源,且地塊邊界50m范圍內當前和歷史上也無潛在污染源,認為地塊的土壤環境狀況可以接受,不需要開展下一步布點采樣調查。
五、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結論
(1)結論
地塊歷史及現狀均無工業企業入駐生產,地塊歷史上無外來垃圾傾倒現象,無工業廢水排放溝渠及地下輸送管道,也不存在任何固廢堆放場;地塊未發生過化學品泄漏事故,地塊及地塊周邊未收到環保方面相關投訴或舉報;地塊周邊50m范圍區域歷史主要為荒地、農田及道路,現狀為市政道路、學校及居民區,歷史上未曾有過工業企業的入駐生產情況。
污染識別階段,調查單位委托廣東天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到地塊進行土壤快速篩檢工作,快速檢測結果顯示,地塊內檢測樣品的重金屬和揮發性有機物未見異常,銅、鎳、鉛、鎘、砷、汞的快速篩檢結果均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36600—2018)的一類用地篩選值,鉻的快速篩檢結果符合深圳市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一類篩選值;總揮發性有機物在本次快速檢測結果中均未檢出,抽檢樣品土壤指標均滿足對應標準。
經土壤污染狀況第一階段調查,地塊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污染源,且地塊邊界50m范圍內當前和歷史上也無潛在污染源,認為地塊的土壤環境狀況可以接受,不需要開展下一步布點采樣調查。
(2)建議
①.建設期間施工單位需在施工地塊內合理安置生活垃圾臨時堆放點,并做好防雨水沖刷的保護措施,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理,加強對地塊土壤的保護。
②.地塊施工應采用濕式作業,控制施工揚塵,向施工人員配發口罩,減少施工揚塵對施工人員健康危害。
③.鑒于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存在不確定性,建議在地塊開發過程中,完善地塊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規范地塊現場施工和環境管理措施,進行封閉式管理,防止改變地塊環境現狀的不可測因素發生,避免引入新的外來污染物,一旦發現土壤或地下水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暫停施工并報告環境管理部門。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